七旬傳授包養情婦遭人訛詐數萬元

2008年10月10日08:10起源:京華時報楊晶亮
變動位置用戶發送HNZB到10658000,訂閱河南手機報。早報+晚報,天天一角錢。

本報訊(記者 王鵬昊 通信員 康晨)在二手市場發賣傢電的賈某,與男子張某來往後,發明她一向被一名年近七旬的音樂傳授婁某包養。隨後,賈某在張某暫住地偷拍下瞭她與婁某產生關系的鏡頭,並以此訛詐婁某6萬元。近日,西城查察院以巧取豪奪罪對賈某批準拘捕。

2006年6月,年近七旬的河南某音樂黌舍傳授婁某,在講授經過歷程中熟悉瞭進修古箏的先生張某。之後,他帶著張某一路離開北京餐與加入表演。達到北京後,兩邊顛末一段時光的接觸,婁某便給張某在西城區租住瞭衡宇,常常與其棲身在一路,並按期給張某生涯所需的花銷。

兩個月後,張某在新街口一傢二手電器行購置電視時,有意間熟悉瞭發賣員賈某。因為感到性格相投,二人很快便斷定瞭愛情關系。

2006年11月,賈某在往張某暫住地給其送工具時,偶爾發明張某與一名男人通瞭長時光德律風,而且關系非常暗昧。顛末逼問,賈某得知瞭張某與婁某的關系。賈某於是請求張某拍些兩人在一路的錄像做證據,以備張某與婁某分別時要分別費。張某隨即承諾瞭賈某的請求,並在本身暫住地的衣櫃內裝置瞭攝像機。

2007年2月,已把握瞭“證據”的賈某,便謊稱本身是張某的姨夫,借機單獨與婁某會晤。會晤後,賈某謊稱本身在西南一傢報社任務,說張某由於與婁某的不合法關系,曾屢次動瞭輕生的動機。他為瞭給張某討回公平,請求婁某付出6萬元安撫費。婁某隨即承諾瞭賈某的懇求。

但在過瞭幾個月後,賈某見婁某一直不願一次將錢付清,便拿出瞭早已偷拍的錄像,表現將把他的性愛錄像發到網上頒布。本年年頭,在拿到瞭6萬元後,貪婪的賈某再次以頒布錄像為由訛詐婁某。爾後,婁某撥打瞭報警德律風。

本年7月,警方將等候收錢的賈某抓獲。

義務編纂:
返回新聞中心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