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子木】十八世紀理學權要的論學與事甜心聊包養網功

十八世紀理學權要的論學與事功

作者:馬子木

來源:《歷史研討》2019年第3期

 

摘要:所謂“理學權要”是指一以貫之地講求理學,并以理學之踐履指導官吏、治家與修身等諸多方面的官員。18世紀的理學權要在政治與學術上相當活躍,且論學過從甚密。其經濟之道根植于系統性的理學品德踐履,旨在樹立一種基于朱子學的教化與管理形式,由品德修為而進之于實學,由實學而發之于實政。另方面,理學權要采取一種較為緩和的實用主義態度審視門戶異同之爭,在推許陽明事功的同時,得以從頭評價陽明學術的遺產。此種態度亦影響到理學權要收拾本朝學統的任務,涵括氣節與事功的實行成為往取的標準,以期構筑復線、多元的學術譜系。隨著道統解釋權向天子的轉移,士年夜夫“格君心”的空間日漸縮小,尹嘉銓奏父從祀案實為天子與理學傳統的沖突,高傲宗藉此重申其作為事實與價值判斷最終權威的抽像。理學權要雖稱“致君”,但是在皇權壓力下,其所行之道仍難免歸于“化平易近成俗”。

關鍵詞:理學權要;高傲宗;朱子學;尹嘉銓;

作者簡介:馬子木,時系中國國民年夜學國學院博士研討生,現為南開年夜學歷史學院副傳授

 

 

在清末平易近初漸次構成的清學史敘述中,理學權要并非正面的抽像。劉師培便譏魏裔介、李光地等“尤工邪佞,鬻道于虜,炫寵弋榮”,更批評尊朱之臣“曲學阿世,咸借考亭以自飾”。【1】梁啟超亦以熊賜履等“以名臣兼名儒”者為“鄉愿”,訾為“假道學”。【2】這些論述的影響實不容小覷,作為群體的“理學權要”在此后數十年的思惟史書寫中年夜多出席。1980年月以降,方有學者自“理學與政治”的角度從頭檢視清初理學權要群體。【3】針對理學權要的個案研討,無論是治績或思惟方面,均不乏論著觸及。【4】但是,上述研討的斷限皆在康熙朝,甚至僅觸及康熙前中期。18世紀的情況若何?理學權要在康熙朝以降能否便不復存在,理學能否經考據學的沖擊而暗淡無光?長期以來,清初與晚清作為清代表學的“兩極”而遭到學者的重視,而18世紀的理學作為兩者的過渡階段,在學術史中卻處于邊緣地位。晚近的研討雖有所衝破,【5】但在思惟之外,18世紀理學的政治意義仍未見論及。

 

從最寬泛的層面而言,理學權要即宗奉程朱或陸王學術的官員。理學是清代政權意識形態的底色之一,凡經科舉進身的士人,對理學的基礎義理自不會生疏,所謂“宗奉”是指一以貫之地講求理學,特別是程朱理學,并以之作為品德與政治實踐的最基礎指導,影響至官吏、治家與修身等諸多方面。此中較著者如年輩稍長的朱軾(1665—1736)、沈近思(1671—1727)、蔡世遠(1682—1733)以及活躍于乾隆朝的尹會一(1691—1748)、陳宏謀(1696—1771)、雷鋐(1697—1760)等人,他們并未構成建制化的學派,但通過師生、同年、同寅等社會關系構成一個旨趣附近的論學、為政網絡。本文旨趣并非闡明理學權要的思惟或18世紀心性之學的發展,而是基于理學權要的視角,考核其對品德教化、事功、朱陸異劃一問題的見解,試圖答覆的是,在理學權要看來,理學若何能實現一種更好的處所管理,而他們又應若何建構學統,將本身安頓于本朝“正學”的框架之中。這或可于懂得盛清時期政治與學術的交錯以及18世紀朱子學的新發展有所助益,并為重審18世紀之于清代思惟史的意義供給新的思慮。

 

一、實學與實政

 

經濟之學或經世之學與儒家傳統中的外王尋求親密相關,宋明理學也并不排擠這一概念。【6】清初學者具有強烈的經世傾向,嘉道以降的經世之學更為學者所矚目,而其間百余年似乏善可陳。黃克武起首將乾隆早期的陸燿視作與清初經世諸儒一脈相承的學者,代表了宋明以來理學精力的“外轉”。【7】羅威廉則留意到南方儒學,特別是關學對陳宏謀經世傾向的影響。【8】凡此都說明經世的傳統在18世紀并未中斷,對于思慮理學與經世的關系頗有啟發。從18世紀理學權要的群體來看,具有類似傾向的官員并不止陸燿、陳宏謀罷了,其所謂的“經濟”、“事業”,亦未嘗局限于行政技藝的層面,而是基于心性之學、以化平易近成俗為重心的“實政”。【9】

 

(一)清初的實學傾向

 

清學的展開在很年夜水平上得益于晚明東林學術,天然也繼承了后者避虛就實的傾向,但此中意味已漸轉變,錢穆觀察到“其后世變相乘,學者隨時新聞,相率以‘實學’為標榜,而實行顧非所重”。在錢穆看來,實行當首推東林諸正人“堅持于牢獄刀繩”,而康雍乾嘉之學“主張于廟堂,宣傳于鴻博,而播揚于翰林諸學士”,與之自不雷同。【10】清初學者倡導躬行者甚多,有學者將其內涵歸結為“弘揚儒學”與“濟世救平易近”,【11】而這事實上反應了著重心性與經濟的兩種分歧路向。

 

清初學者在反思王學流弊的同時,也開始重審東林學術,批評東林諸子并非純粹正學。如張履祥雖確定他們“辟邪崇正”之功,但也指責其“不脫禪家脈絡”;【12】陸隴其的批評更為嚴厲,“名為救陽明之掉,而實不克不及脫陽明之范圍,其于朱子家法亦盡破壞”。【13】在此情況下,學者天然更多措意于以實行的功夫辨明正學。自詡“生平循守章句”的熊賜履便留意到當世學者“不免難免為浮情矜氣所累”,“此處能打疊凈盡,日用功夫不患不近里著己”,至于地理、禮制、河渠、樂律之類實用性知識,“固當講究精詳、務裨實用”,但“其吃緊切要處尚不在于此”。【14】而在陸隴其看來,實行是對義理與品德準則的踐履,需求“實體之身心”、“實驗之情面事變”,【15】實行又來自實學的積累,“以實學往做實行,方得為宇宙間全人”。【16】是以,清初諸儒講論“實學”時,必定水平上是出自功夫論的立場,針對晚明學術之駁雜而言,旨鄙人學上達,亦便是“從日用倫常躬行實踐”,以“親身經歷天命風行”,與圣賢“默相契會”。【17】

 

實學的經濟面向與儒學的治平尋求并未沉靜。在清初理學與政治的交涉中,一個不成忽視的動向便是康熙朝的“理學真偽論”。從康熙朝的政爭來看,“理學真偽”事實上是圣祖用以打擊漢官的手腕,魏象樞、熊賜履等“理學名臣”均難免遭到圣祖“偽道學”的批評。【18】僅從義理的層面而言,圣祖所謂“真諦學”是指“口雖不講,而行事皆與事理吻合”之人,【19】他曾舉兩江總督于成龍為例,“其人素不講學,并無理學之名,然居官廉介、始終一節,朕意這般方是真諦學,若徒事空談,實行不副,若何令人心服?”【20】圣祖所謂之“行”,有倫常與品德準則踐履方面的意義,但是因訓誡對象皆是廷臣,“行”也必定包含國家管理的層面,“本之日用彝倫,措之經綸事業”。【21】此種論述的影響一向延續至乾隆初期。乾隆七年(1742),素負理學名看的兩江總督德沛因治河不力遭到高宗的訓飭:“若不勤理政務,實力解救災黎,而空談道學,實屬無益也。”【22】山西按察使張之浚的經歷頗可說明高宗早年對理學與實行的態度。乾隆十六年閏蒲月,張氏以所輯《治平綱目》二十四疏進呈御覽。此書抄撮前代名臣奏議而成,高宗閱后年夜為不滿,將張氏降為道員,并諭以“為治之要,惟在體以實心,措以實政”,“儒先之格言,茍不克不及見之躬行,雖日取六經、性理之書而莊誦之,時時布之詔令,宣示臣平易近,其于實政何裨,況區區膚淺支離之瞽說乎?”對于部院各官及督撫藩臬而言,躬行便是“平易近生吏治,職有應為者”,若“以剽竊空言相尚”,必致“貽誤官守”。【23】是年四月,高宗于江寧行在考試江南士子,題目即是“理學真偽論”,從對張之浚的處置來看,高宗的評判標準昭然可見。

 

(二)教化與為政

 

清初有關理學與躬行的議論恰是18世紀理學權要實學與實政思惟的淵源,其思辨的邏輯亦一脈相承。必須指出的是,并非彼時恪尊程朱的官員皆具備這種思惟傾向,如張之浚輩亦非鮮見,但本文論及的人物個案,其官階或學術均顯耀于當世,用之代表一時的學術趨向當無疑義。

 

在不諳理學之人看來,理學學者年夜多迂闊不切實用,這一刻板的印象頗為風行。雍乾之際的蔡世遠便對此種“陋儒”的議論憤憤不服,“猶夏蟲不成語于冰”,在他看來,學問能否切于實用端在能否有本,無本之學無用于世,而“有本之學,其根沃者其葉茂,本圣賢所以出治者,發而見之事業,是則莫年夜之經濟也”。【24】儒者之學,發而為經濟之道,學問之優劣實關系到居官治平易近的成績,“有學術而后有治功,學術陋則治功卑,出宰州縣則為俗吏,進為卿士則如贅疣”。【25】至于若何培養學術,則有賴于對生命之學的反躬體悟,“治術關于學術,經濟通于生命”。【26】

 

對于宗奉朱子學的權要而言,個人性德、學問與事功是次序遞次實現的,缺一不成,且順序不成紊亂。如僅崇事功而不顧品德修為,則不免難免墮入功利主義,甚且背離儒學正統。張伯行(1651—1725)對顏李學術“以事功為首”有相當嚴厲的指責,稱之為“年夜亂全國之道”。【27】方苞(1668—1749)也批評李塨之學不由用敬,是以其“發于身心、施于全國國家者,不克不及曲得其順序”。【28】相較之下,更令他們擔憂的是讀書人不務經綸世務,沈近思便意識到“近來士子以博一青衫為滿足,殊不知人生六合間,致君澤平易近,立功樹德,有許多年夜事業”。【29】學問與事功間的隔閡來自士人心之不正、意之不誠。康熙末年以來,朝廷之上朱學風氣甚勝,時人自覺生逢“斯道昌隆之會”。【30】但是程朱之學既關系功令,為求中第而研習者不勝枚舉,尹會一記其某同年曾對孫嘉淦之講理學年夜加譏評,謂“正心誠意之談,徒為欺罔后學,制藝取士,只須精于時文,弋取科第,即是顯親揚名之效”,虔誠朱學的尹氏則辯稱“不正心、不誠意,即不成以為人”。【31】同時,士人耽于制藝、文詞,缺少經綸世務的知識,也惹起理學權要的不安。張伯行在訓示包養故事紫陽書院諸生時特別標舉“凡用世之道,學者所宜深究”一條,批評當世學者“時藝之外,茫然無知”。【32】以制藝應試無可厚非,出尹會一門下的楊錫紱辯解稱,如湯斌等理學名臣“何嘗不為舉業”,但制藝需以“圣賢之道”為基礎,這般“事業、文章俱可不朽”,【33】制藝文字自己則如沈近思所言,不過為“學問之緒余”。【34】在理學權要看來,徒尚文采的詞章實屬害道。陳宏謀便頗不滿于翰林中“為詩詞歌賦而讀書者”,翰林詞臣講求的應是“經世服物之學”,【35】翰林本為儲才之地,“兵農禮樂皆才也”,“若風云月露之章,堂而皇之之句,粉飾徒多,無裨世事,組織雖巧,何益身心?”【36】

 

理學權要對當世理學內部的情狀亦不甚滿意。沈近思批評空談理學之輩“讀書而不思見之實事,不獨詩文無用,即終日高談理學,于本身有甚交涉”。【37】孫嘉淦(1683—1753)則有感于程朱學者不克不及讀書,徒務門戶之爭,乃至掉卻朱子學真義,其任國子監祭酒時訓誡諸生云:

 

程朱之書,詳言格物,獨得孔子之傳以惠后學。而本日學者之流弊,則非程朱所及料也。漫無志于全國國家之年夜,亦并忘其線人手足之官。譏釋氏之不克不及誠意,并其正心而掉之。譏子靜之不克不及致包養軟體知,并其誠意而掉之。譏陽明之不克不及格物,并其致知而掉之。名為守程朱之學,并其格物而掉之。【38】

 

陳宏謀亦不滿講理學之人往往“拾沈空虛,濡足陳腐”,“求一言之有效于世而不成得”。39是以,理學權要所倡導的經濟、事業,不僅限于治術層面,而是依循“品德—學問—經濟”的漸進順序,試圖樹立一種基于朱子學的教化與管理形式。

 

依照此種由內及外的邏輯,政治清明的起點應在于個人性德的改良與義理之學的醇正,具體言之即是以禮為標準約束自我行為、踐履品德準則。周啟榮留意到晚明以來儒學內部構成“凈化主義”(purism)和“禮教主義”(ritualism)兩種潮水,在清算異端文本的同時,亦強調讀禮、考禮與行禮。【40】理學權要之言禮,與同時專治禮學的學者自有分歧。前者側重于禮的實用性與世俗性,以能行為標的,后者當然亦重視禮的實踐,但以考正古禮為條件。尹會一與人討論禮學時認為學禮“當務其本”,從實用的立場出發,考訂古禮并無需要,“若徒屑屑于簠簋俎豆、羽籥干戚之器,周還裼襲、綴兆舒疾之文,古今異宜,未必有當,藝成而下,終屬末節”。【41】是以,最受理學權要推許的是簡便易行的《小學》與《朱子家禮》。

 

《小學》在清初已不稀見,坊間之注本不下數十種,但“不免難免茍包養網站為試論剽竊之地,而鮮有敷暢尋繹其文義之微”。【42】注疏文本、發明朱子本義遂成為理學權要以《小學》行教化的第一個步驟。張伯行于康熙四十六年任福建巡撫,建鰲峰書院,令諸生于課業之暇纂輯“古圣賢嘉言善行”,由張氏總其成,“取朱子小學綱目例,分門別類,編次聯貫”,【43】匯為《小學衍義》;移撫江蘇后,又編次《小學集解》。張氏之后倡導《小學》最力者當屬尹會一。尹氏早年的學術傾向并不明顯,自言“狃于章句之習者數十年”,【44】雍正十二年(1734)任兩淮鹽運使時,從河流總督高斌(1693—1755)受《小學》,由是“篤志于正學”。【45】在尹氏看來,“后眾人材鮮少,皆由小學掉傳”,朱子編次是書,“有功世教”,【46】而《小學》的意義也絕不僅僅是教養童蒙之書,“名為小子立明倫敬身之教,實為年夜人植修齊治平之基”,與世道人心關系至切,士子若不精讀《小學》,“即幸而弋獲,國家亦安用之”。【47】在坊間風行的《小學》注本中,尹會一最為推許清初高愈《小學纂注》,這在彼時的理學權要群體中似是相當風行的見解。雍乾之際陳宏謀便于云南梓行此書,且附以《童蒙須知》,“頒之通省學塾,俾遠方之士,父師所以教,後輩所以學”。【48】與尹氏“講學莫逆”的浙江巡撫顧琮與師承蔡世遠的雷鋐亦在乾隆初先后刻印是書。【49】乾隆十一年底,尹會一提督江蘇學政,翌年仲春便將《纂注》排印,令通省諸生誦習,盼望以此漸出“真才實學”。一時講學師友對其以《小學》行教化之舉多寄以厚看,年夜學士陳世倌(1680—1758)寄書謂“南邦自湯雎州、陸當湖以后,不復以正學相倡導,風習轉移,端藉名賢之手”,【50】高斌則勉以“不為所搖惑”,因江南素好文,“勉以實行,恐未能驟化”。【51】在師友的鼓舞下,尹會一于十二年蒲月連上兩疏,一則奏陳以《小學》立教,期限三月,令諸生講明,并作為童生考試進學之標準;一則奏陳務求實學,以生員于經傳但求記誦,于關系“人心政教”處反不甚講求,是以請在童生試時另冊加試經義。兩疏皆經高宗首肯。【52】十三年春,尹氏又重訂高愈《纂注》,頒之學宮,并訂《學約》十則,俾通省諸生遵行。

 

在《小學》之外,禮儀書亦成為理學權要教化實踐的主要東西。所謂禮儀書重要是指《朱子家禮》及其衍生著作。《家禮》在明代影響頗深,士人紛紛編纂各類便于應用的注本、節本,其重點由士人群體之自我規范化轉為向平易近間年夜眾傳授正統禮儀,同時也融進了平易近間禮儀實踐的若干要素。【53】《家禮》在清初的地位相當尷尬,如顏元等發覺《家禮》窒礙難行而轉向古禮的學者并非個例,王懋竑的辨偽亦使《家禮》的權威性遭到懷疑。不過在恪奉程朱的權要看來,《家禮》又為百姓供給了儀文的范本,是以熱衷于發行《家禮》或另撰注本。【54】可是,真正落實到指導平易近間日用的層面,《家禮》又稍顯繁雜,是以理學權要接收的《家禮》學在很年夜水平上是以明人四禮學為中介。四禮謂冠、昏、喪、祭,皆與日常生涯的禮儀實踐相關,為求簡易適用,不用嚴遵朱子之教。四禮又是《家禮》之初階,陸隴其曾勾連出一條朱子禮學的“四禮—《家禮》—《儀禮經傳通解》”的進階路線,這既是閱讀的次序遞次,更是官員行教化的依據。【55】明人四禮諸書中,最受理學權要重視的是呂坤的《四禮翼》,朱軾對其書評價甚高:

 

今細玩諸篇,密意至理,雖愚夫愚婦亦當悚然動念,此人心世道所以維持,豈徒翼四禮已哉。……師長教師是書,雖與六經并存可也。【56】

 

康熙五十八年(1719)朱軾任浙江巡撫,評點、發行是書,流傳頗廣。陳宏謀于雍乾之際任云南布政使時,又重刊《四禮翼》及明末宋纁《四禮初稿》。朱軾恰是陳宏謀的座師,包養網站陳氏在梓行呂氏書時明確提到是法朱軾而行之,在為朱軾遺集作序時,亦特為“表章”其刊布《四禮翼》以“訓世”之功。【57】在陳宏謀看來,四禮一類的禮儀品德手冊“節目簡易,人不用縉紳,家不用閥閱,胥可行之”,對于教化平易近眾特別是邊地的平易近眾尤為有用。【58】具有附近學術取向的另有朱軾的同輩蔡世遠,他曾效法明人纂輯《四禮輯略》,但其未嘗外任封疆,無法付之實行。乾隆初,楊錫紱(1701—1768)任湖南巡撫時,將蔡氏此書與三《禮》、《家禮》及呂坤《四禮翼》、《四禮疑》諸書“考慮損益”,并參以《會典》與《律例》,訂為《四禮從宜》一冊。此種在“禮”與“俗”之間協調、折衷以取日用之“宜”的做法,與彼時正在興起的以探明古禮為旨趣的考證式禮學的風氣水乳交融,呂坤的禮學著作在四庫館臣處也未獲得很高的評價。而對理學權要而言,基于實用主義的“宜”可以確保教化的順利實施,所謂“禮行而俗厚”,【59】由風俗以厘正平易近間的禮教次序,進而規矩人心才是真正的目標。

 

18世紀理學權要所謂的“經濟”,更多傾向于人心、治體的方面。依照他們由人心包養心得而學問而經濟的進路,政治上的事功很年夜水平上亦是學術的延續,施政舉措亦無時不遭到宋明儒的影響。沈近思至為推重湯斌論處所官為政“惟于保甲、鄉約、社學、義倉四者加之意罷了”【60】之語,嘗言“初聞之以為迂緩,今細思之,誠無有外于此者。茍力行包養價格ptt之,雖三代之治,不克不及過此”。【61】總體而言,18世紀恪奉程朱的權要對于此類基層治理與合作組織的態度頗為積極。尹會一的治績較具代表性。尹氏于乾隆二年至四年任河南巡撫,上任伊始,便飭行通省編立保甲,在他看來,保甲不僅有弭盜之用,查禁私鑄及借谷賑災等事皆可應用保甲體系,是以“最為善政”。【62】保甲之外,他對奉行鄉約與社學更為熱心。乾隆三年頭,尹會一仿康熙年間竇克勤遺法,立《規勸條約》,令各州縣通行。這種鄉約與社學合一性質的組織旨在勸善規過,每縣立5社,每社80人,各派兩名生員為長,“善則朱書詳記,過則墨筆直書”,按期匯總,懲處有過不改者。尹會一為善惡之舉開列了詳細的標準,“善”包含“處鄉”、“服教”、“畏法”之善,而“惡”則為不義與不修。【63】是年蒲月,又仿《藍田呂氏鄉約》增刊《條約》,重點在于“禮俗訂交”、“患難相恤”。【64】分社之舉旨在“端士習、廣教化”,士人能遵禮法,方可為百姓之榜樣,是以教士正所以化平易近。在尹會一看來,管理處所之要道無過于“富教”,他曾以化平易近成俗之道請教陳世倌,彼告以“勸課農桑,年夜興教化,先使五倫之內往其殘殺之習,庶幾倉廩實而禮樂興”。【65】奉行保甲、鄉約,既是對此種思緒的實踐,亦是對宋明以來論學與為政傳統的依循與發揚。

 

鄉約、社學的奉行旨在“厚風俗”,此是處所官為政的條件與最基礎。沈近思云“風俗漸好,上面事便輕減了一半”。【66】張伯行在訓示紫陽書院諸生時特別標舉“凡用世之道,學者所宜深究”一條,以免諸生中第為官后,“凡兵刑錢谷、農桑水利、平易近誕辰用之務,可修可舉者,毫無定見”。【67】羅威廉對陳宏謀的研討已提醒出18世紀所謂的“正統精英”面對處所管理時所需處理的議題之廣泛。近來亦有學者揭橥,統一時期在農墾、河漕、礦政等諸多方面,曾出現一批“技術權要”。【68】而高斌、顧琮(1685—1754)、張師載(1695—1763)、楊錫紱等“技術權要”,均具有朱子學的淵源。“技術權要”的產生當然有多方面的緣由,但來自行處理學內部“由實學興教化”的路向應起到相當的感化。這與清初理學學者基于品德踐履闡發的實學論已不盡雷同,雖然二者均確定人心教化的來源根基性,但隨著國家管理的日益精細化,諸如水利、農桑等較為專門性、技術性的知識,亦被視作為官之必須而進進理學權要的知識世界,實學中經濟甚至管理技術的層面被日益凸顯。

 

二、收拾學統與學術傳承

 

自兩宋以降,學術譜系便成為理學學者頗為關切的問題。所謂“學術譜系”不僅包括道統,更常見的則是一人的師承、一學派的“歷史”。道統是排外的單線歷史,而“學統”則是多元的復線歷史。清初理學學者對“道統”的應用相當謹慎,他們所構建的大略是學術傳續的譜系。【69】學術譜系之所以主要,是因學派或學說的正當性很年夜水平上需求以此論證,甚至學派、學人間的競爭也往往以追溯學統的情勢展開。學術譜系之追溯與收拾一方面仰賴于儒林傳記的編纂與刊布,另方面則需求通過祠祀的儀式表達。在由人心、學問而事功的進路中,正統學術譜系的確立為化平易近、事君供給了思惟資源與可資效仿的范本。收拾學統并非純粹的追溯性任務,亦觸及收拾者對于若何安頓本身的學術傳承的考量。與強調實行、實政相應,理學權要漸次構建出一種基于氣節與事功的學術譜系,在用世的層面上取法于前代學術遺產。周全梳理這一問題非本文所能涵括,筆者僅圍繞他們對陽明學、對“本朝學術”的懂得展開,這兩點正關涉到理學權要若何在理學史以及本朝史的脈絡下界定本身學術。

 

(一)陽明學的再評價

 

若何安頓陽明學的問題早在嘉靖、隆慶年間便已困擾學者。陽明從祀文廟雖使陽明學獲得國家功令層面的認可,但反對陽明學的聲音并未止息,對于不甚親近陽明學的學者而言,只要采取“予其祀不盡予其學”的戰略。70荒木見悟留意到,隨著陸隴其等“嚴格的朱子學者”之出現,以朱子學為正統的道統觀逐漸復興。71朱子學與陽明學日益對立,“各持門戶,相爭如水火”。【72】

 

隨著朱子學權威的從頭確立,王陽明之事功與陽明后學之氣節逐漸被調護朱、王的學者所闡揚,宗朱的理學權要甚至對之亦無異辭。這在康熙中葉已初現眉目,根據王士禛的回憶,此種論述還獲得了清圣祖的首肯:

 

二十二年四月,上宣諭湯侍讀荊峴(斌),令進所著詩文,且蒙召對。中有《王守仁論》一篇,上閱之,問湯意云何?湯因對以守仁致知己之說,與朱子不相刺謬,且言守仁直節豐功,不獨理學。上首肯曰:“朕意亦這般。”【73】

 

對朱子學者而言,將陽明塑造為元勳的深層意圖正在于解構其道統的意義,這也恰是《明史》館臣所采用的戰略。【74】自康熙中后期以降,在傾向朱子學的官員中,陽明事功是頗被稱道的話題,其學術卻少有人正面談及,如宋犖便稱陽明“具文武才,人鮮能及”,只是因講學“毀譽迭見于當時,長短幾混于后世”;【75】乾隆時出生理學世家的彭啟豐曾見陽明平宸濠紀功碑,亦嘆“莫笑書生無偉業”。【76】乾隆十二年,安徽布政使陳德榮重建江寧西華門之王陽明祠,并邀方苞作記。方苞對陽明及其后學之氣節甚為推許,因其議論頗具代表性,故詳引如次:

 

有明開國以來淳樸之士風,至天順之初而一變……士年夜夫之務進取者,漸掉其羞惡長短之本意天良,而輕自陷于不仁不義。陽明氏目擊而心傷,以為人茍掉其本意天良,則聰明進于機變,學問助其文深,不若猛攻其知己,尚不至梏亡而不遠于禽獸。至天啟中……太常、征君目擊而心傷,且身急楊、左之難,故于陽明之說直指人心者重有感發,而欲與學者共明之。然則此邦人士升斯堂者,宜思陽明之節義勛猷,忠節、征君、文正之志事為何如,而己之日有孜孜者為何事,則有內愧,而寢食無以自安者矣。又思陽明之門,如龍溪、心齋有過言畸行,而未聞其變詐以趨權勢也,再傳以后,或流于禪寂,而未聞其貪鄙以毀廉隅也。若口誦程朱,而私取所求,乃孟子所謂掉其本意天良與穿窬為類者。陽明氏之徒,且羞與為伍。【77】

 

在方苞看來,陽明學本有救士風于沉迷、重塑仁義綱常之旨,陽明自己及鹿善繼、孫奇逢直至湯斌之節義與志事皆同出一源,反勝過空談朱學之人。在另一篇碑記中,方苞發現明季以降南方學者“能自豎立而以志節事功振拔于一時”,大略皆系聞陽明學之風而起。他亦承認王學末流遁進邪路,累及陽明自己的聲名。但陽明學者的功業與志節來自廣泛的忠孝,這種“忠孝之年夜原”與“矜持其身心而不敢茍”的功夫,王學與朱學并無二致,由此推衍出的事功因之具有正統意味,亦可被后學效仿,因慕陽明而立志之人“所成績皆卓然不類于恒人”。【78】方苞作此記時正居住江寧,重建陽明祠堂亦是出自他的提議。掌管祠堂重建的陳德華為直隸安州人,出生于當地稍著名看的理學世家,早年與尹會一熟識,會試出徐元夢門下,又與方苞為論學之友,雖不講學,但對彼時理學權要的群體并不生疏。【79】他的學術傾向不甚明顯,但從其詩作來看,他對陽明相當敬慕,比之于馬援,對朱學與王學亦存調停之意。【80】

 

類似的態度還可以沈起元(1685—1763)為例。沈起元為康熙六十年進士,后任直隸布政使,其父曾從盛敬、陸世儀問學。【81】沈起元對朱陸異同之辨甚不謂然,“道學、理學、心學、性理諸項目都是后儒說出”,初學之人“未進藩籬,先辨朱、陸、薛、王異同,紛紛聚訟,何益之有?”【82】康熙六十年會試的正副考官恰為張伯行、李紱,沈起元與兩位論學相異的座師關系尚屬融洽,他曾為張伯行遺稿作序,深贊其“痛辟姚江”,為“吾道之干城”;而李紱則受邀為沈父文集作序。【83】準確來說,沈起元并非朱、王調和論者,而是以超出式的態度對待朱學與王學,他對雙方學術都有所批評,其文集中也鮮有專論性理的文字。王昶在為其作傳時特別指出,“自少覃心思學,謂學問須知行合一,以躬行實踐為驗。時張伯行主朱子而斥陸王,李紱主陸王而詆朱子,起元不願稍有附會。”【84】如以實行為學術的判斷標準,陽明事功天然值得推許,“其功業德性,皆從心性中出,特出天壤,猶得以其致知己之學幾微訾議者乎?”【85】至于平宸濠之亂,在沈氏看來恰是知行合一的體現,“常嘆文成談道處,鄱陽湖上萬軍中”。【86】

 

18世紀的理學權要中,推尊陽明事功者還可以包養網單次舉出陸燿(1723—1785)、陳宏謀、蔡新(1707—1799)等人。陸燿其人至多在清人看來還是純粹的朱子學者,但其輯錄的《切問齋文鈔》卻少有門戶意見,清初陸王學者的文章亦得選進。他對于朱陸之辨的態度與沈起元附近,以為學者聚訟于此并無意義,鑒定“真儒”的標準在于實行:“若盡舉朱子之行社倉、復水利、蠲稅銀,與象山之孝友于家、惠愛于平易近,陽明之經濟、事功特出史冊,以為理學真儒之左契,則矍相之圃僅有存者矣。顧以此求之,詎易多得?”【87】蔡新為蔡世遠之侄,他所代表的閩學傳統,在清初被建構為與陽明學對壘的譜系。【88】不過蔡新所論卻與其前輩分歧,他曾將陽明之事功與諸葛亮并列,盛贊其“高談生命勒鼎銘,學成八面能受敵,齷齪小儒趨下風”。【89】乾隆二十三年,漳州溫和縣建安厚書院,并祀朱子與王陽明。溫和設縣便出自陽明撫南贛時的提議,縣中有專祠祀之,雖是處所傳統的延續,卻與福建的學風有所牴觸。蔡新在書院記中對此作出辯解:

 

朱子當釋老風行之時,士皆高談生命,漸進于杳冥模糊之途,故引之于切近精實之中,使之由博以返約,循序而致精,是圣學之階梯也。陽明當詞章汩沒之時,士皆博雜以為高,剽襲以為富,一切茍且,以就功名,不知身心生命為何物,于是直指本體,發為知己之論,使之因端竟委,亦救時之藥石也。而究其指歸,同以圣人為可學,同以省克為實功,同以遏欲存理戒謹恐懼為進門,包養價格ptt同以君臣父子夫婦昆弟伴侶為實境,亦何在其與朱子戾耶?獨其天姿英邁,議論駿發,一時輕俊之徒,樂其簡易,遂相率而流于猖獗自恣,此則龍溪諸人傳之者之過也。

 

在蔡新看來,圣學之道是獨一的,只是其“用”各異,朱子、陽明面臨的時弊分歧,論旨亦因之分歧,本無可厚非。他亦承認晚明王學遁進狂恣,不過其咎在王畿等后學之發揮,與陽明自己無關。蔡新尤為佩服的是陽明的“文章、氣節、經濟、事功”,以為此系朱子所不克不及及:“昔朱子讀李忠定文集,謂使公之策見用于靖康、建炎之際,必不至貽吾君本日之憂。誠使陽明生南渡之時,出其擒濠、平峽之才,以安邦敵愾,其于伯紀何如也?吾知朱子亦必將慨氣泣下,慨慕而不克不及舍置。”90是以朱、王并祀理固宜然。

 

康熙年間的熊賜履對學人將陽明學術與事功分而觀之的做法年夜為不滿,批評陽明學術近乎禪、事業則近乎霸。【91】至乾隆年間,推許陽明事功的做法在理學權要群體中已相當風行,這也意味著門戶觀念已經開始淡化。陳宏謀批評當世學者“不曾把書中事理研討一番,更不曾在本身身心體認一番”,在他看來,為學貴能用世,“本日講學,只須辨別何為無益,何為無益,正不用分門別戶,另立宗主。”【92】不分門戶并不完整是調停,至多在用世的層面上,學者更應超出朱、陸之爭,各取其宜。陳宏謀素所敬慕的關中學者王心敬,便是推尊朱子而兼取陸王包養俱樂部,正因陸、王“學能實踐,事功卓然,后儒罕及”,“不願以門戶分短長,初非以調停為兩可”。【93】陳氏之論學與為政也是循此路向展開的,甚至較之同輩走得更遠,陽明的知己與知行合一對其影響甚深,他在《訓俗遺規》中特別節錄了陽明論知己之語,以為由此進手“可以修己而責善,可以范世而化俗,于世教不無禆益”,而在《從政遺規》則收錄了陽明告諭,許為“居官之藥石”。【94】這種相對平實、甚至近似實用主義的態度,亦使得18世紀的理學權要較少遭到學術門戶的束縛。嘉道以降,因時局之變,陽明事功日益獲得士人的重視,溯其源流,正在18世紀的變化。【95】

 

(二)本朝學統的書寫

 

清初產生的立場各異的儒林傳,在述及學統之傳時均未觸及本朝。清圣祖倡導理學,對彼時的朱子學者是極年夜的鼓舞,范鄗鼎由此發愿編纂《國朝理學備考》,終未能成書。【96】直至康雍之際,清代的理學學術譜系仍缺乏系統的收拾,這也恰是18世紀的理學權要所面臨的問題。筆者擬從三個方面略述他們收拾本朝學統的任務與成績,即孔廟從祀、區域性學術傳統的樹立以及學者譜系的篩選。

 

與中晚明孔廟本朝儒者從祀的眾聲喧嘩、爭議不斷分歧,清初朝廷與學者均極少公開提議從祀本朝儒者。【97】雍正二年,世宗諭禮臣考訂文廟從祀祀典;經禮部議奏,最終確定增祀20人,此中便有“足稱昭代純儒”的陸隴其。【98】陸隴其從祀之議并非憑空而出,康熙三十九年景進士的沈近思在釋褐不久后上書座師熊賜履,力勸其奏請更正孔廟祀典,便舉出陸氏或可從祀。【99】康熙五十四年,嘉興府知府吳永芳題請陸氏從祀,卻因“本朝之人未有從祀之例”受阻。【100】時任浙江巡撫恰是出生滿洲的理學名臣徐元夢,考慮到清初官員對從祀問題多避而不談,只是知府的吳永芳貿然提議,其后很能夠有徐元夢的支撐。雍正初年陸氏得以順利從祀,也恰是得益于稟承程朱的理學權要在部院占有主要地位:張伯行為禮部尚書、朱軾為左都御史、徐元夢為戶部尚書。【101】

 

在時人看來,有資格從祀的并不僅有陸隴其。汪由敦在廷議前向徐元夢提出了陸隴其、湯斌與李光地三人皆可從祀,但是汪氏已覺察到湯、李二人在輿論上均有反對意見:“或疑潛庵近于陽明之學,然師長教師第不攻陽明罷了,非專為其說者也,且陽明固已從祀矣。文貞之學術,信之者半,毀之者亦半,久而論定,或姑以俟之異日。”【102】事實上,彼時的理學權要群體對湯斌的評價廣泛甚高,蔡世遠即以魏象樞、陸隴其與湯斌并列為“本朝人物之有定論者”,陳宏謀則稱其“理學、經濟特出國史”,即便是思惟相對守舊、持長期包養門戶之見甚嚴的雷鋐也盛贊其“返己切實之功”。【103】乾隆四年蒲月初二日,前禮部侍郎方苞正式提出湯斌從祀之請:

 

湯斌實學躬行,與隴其相匹,而立朝年夜節則尤彰顯,故五十年來學者號稱湯、陸。或謂其講學之書,雖遵朱子而亦間取陸、王,殊不思陸、王之身已從祀孔廟,而乃以議斌,義實無所處也。【104】

 

奉旨交年夜學士、九卿議奏。但是方苞與同列的關系并不融洽,“有疏下部,九列皆合口梗之”,他于蒲月十三日忽以“營私”被革職,此事亦終無下文。【105】是年六月,河南巡撫尹會幾回再三度題請湯斌從祀,其文甚長,節引如次:

 

(湯斌)學優筮仕,告養言旋,家居二十余年,更復折節從師,潛心滋味,造詣高深,涵養純粹,褎然推中州巨儒。又設立繪川書院,教誨后學,一時感奮興起,成績最多。及其撫吳,則移風易俗,黜淫祠以君子心。既進朝,則直亮忠誠,侍經筵而盡啟沃。自少至老,無事不從身體力行,直造乎充實而光輝,絕無意見之偏私,亦無門戶之同異。【106】

 

尹會一與方苞是時已相識,二人事前能否有所商議不得而知。根據尹嘉銓的說法,尹會一此舉與其當時正究心于中州理學的傳統有關,為鄭重其事,尹會一在上疏前甚至“齋戒以告孔廟”。【107】方、尹兩疏在強調湯斌事功一面的同時,均為其兼融朱陸的學術底色辯護,特別是尹疏中更以其無門戶異同之見作為可以從祀的來由,亦可見此時門戶意識漸淡的趨勢。不過禮部卻因湯斌“著作終不若平湖陸氏之多”而未準。【108】增祀湯斌的盡力并未是以告終,方苞的門人沈廷芳、尹會一之子尹嘉銓此后都先后奏請,均未獲勝利,這與高傲宗對道統詮釋的態度有關,筆者將于下文另作討論。

 

理學權要收拾學統的另一種方法是建構地區性的學術譜系。晚明以降便陸續出現了若干基于地輿劃分的儒林傳記。成于清初的《北學編》與《洛學編》皆敘至明代而止,在易代近百年后,續補的需要性日益顯露,對此最為熱心的是尹會一。乾隆三年玄月,時任河南巡撫的尹會一發行《續洛學編》,增進廉潔、張伯行等七人。據尹氏序文自述,續補之舉實因讀湯斌原編而“心向往之”,又恐日久而薪傳斷絕。【109】此前的地區性儒林傳年夜多為本省人所建構的當地學術譜系,而尹會一則是以處所長官的成分掌管其事,初志與湯斌原編恐不盡雷同。在翌年與陳宏謀的信中,尹氏自言受害于洛學傳統頗多,續輯《洛學編》與其題請增祀湯斌乃一以貫之。【110】

 

相較而言,《北學編》的情況稍顯復雜。乾隆八年四月,尹會一續補《北學編》成書,在魏一鰲原書的基礎上增補清以前4人、清代13人。樹立清代的北學譜系,起首需求面對的即是清初直隸學術社群構成的多元性。尹會一總體上持兼收并取的態度,對原編“專為搜輯理學,而于節義、經濟,雖光昭史冊者,亦不輕進”【111】的標準甚不謂然,其所增進的13人中,杜越、王余佑、陳浵、魏一鰲為孫奇逢門生,張烈、馮濂為嚴持門戶之見的朱子學者,刁包、魏象樞、張溍傾向朱學,顏元、李塨與王源亦得列進。這份名單經過尹氏與師友的仔細討論。黃叔璥供給了最後的名錄與人物行實供尹會一采擇,方苞建議補進杜越、王余佑以及“重氣節、能文章”的王源。【112】顏元的進選頗惹起爭議,陳世倌便委婉指出顏李之學“終是藝成而下,似與圣學淵源,尚微有間”,勸尹會一謹慎采錄,不用“徒務搜羅之廣”。【113】不過尹會一對此卻有一番辯解:

 

如習齋所著《四存》,曾經通閱,實有不免難免于雜者,某前于書內,凡所疑難,俱逐條附有評語。今猶編進《北學》者,深慨俗學痼蔽,無所底止,茍得一敦行循禮之士,稍挽波靡,似猶勝于空談而鮮實際者。且名為《北學》,亦云南方之學者,猶之《關學》、《洛學》二編之類耳,非必一貫如曾子為孔門傳道之一人也。【114】

 

尹會一幼時猶及見顏元,后亦為之撰墓表,但是以謂其“于顏氏之學,推尊甚至”,【115】則不免難免掉當。與其說尹氏推尊顏李學術,毋寧說其推尊的是“實行”,后者在18世紀的理學權要中已是相當風行的見解,《北學編》的續輯在相當水平上恰是以實行(氣節、事功)作為往取的依據,而超出門戶之見、兼融諸家學術的新學統亦由此成立。

 

從結果來看,孔廟從祀與處所性學術譜系的樹立都是思惟史的“加法”,但就過程而論,又無法防止“減法”,收拾學統必定意味著篩選與刊落。詳細討論此問題非本文宗旨,在此僅以孫承澤為例審視彼時理學權要所做的“減法”。孫承澤(1593—1676)為崇禎進士,進清后官至吏部侍郎,著作甚豐,交游極廣。其人為清初最早倡導朱子學的重臣,撰有《考正朱子暮年定論》,在當時頗受推許。李光地曾從之問《易》,對其開風氣之先有準確的觀察:

 

畿內學者其后如魏柏鄉(裔介)、張武承(烈)皆確守朱學,柏鄉盡讀宋人書,而武承攘斥余姚不遺余力,其端皆自師長教師發之。【116】

 

李光地時正督學直隸,故專就直隸學風而論。陸隴其也聽聞“與北海聲氣相合者,魏環極、葉讱庵、熊包養軟體敬修、張幹臣也”。【117】康熙朝理學諸臣多從孫承澤問學,魏象樞便譽之為“道學之宗盟”。【118】孫氏往世后,也因其倡導朱學之功,得以進祀道南祠。

 

不過令后學覺得尷尬的是孫承澤甲申時曾經“從賊”的經歷,從氣節與品德角度來看,這恰是孫氏學術之累,也為陸王學者供給了攻擊的口實。李紱指責孫氏的《考正朱子暮年定論》為“鈔竊世俗唾余,以附于講學者”,在學術批評之外,李紱更對孫氏的人品表現懷疑,訾議其“親見闖賊之亂,國破君亡,偷生忍逝世”,為“患得患掉之鄙夫”,缺乏與論學。【119】即便是朱子學者,也不欲回護孫承澤的出處問題。出自蔡世遠門下的雷鋐,對孫氏之配祀道南深為不滿,他任江蘇學政時,與東林書院諸生討論道南祀典,便認為進祀者“必實有躬行心得之學,且于東林一脈有關涉”,孫承澤“學術雖謹守繩墨,而人品比孫夏峰相往霄壤”,實不應配祀。【120】

 

尹會一態度的轉變或可供給一個觀察的范例。尹會一早年對孫氏甚為謹記,盛贊其為“紫陽之元勳”,【121】雍正十一年任揚州知府時,又為孫氏《藤陰札記》作序。但包養網比較乾隆初編定的《北學編》中并未收錄孫承澤。此恐非遺漏,因尹會一在編修時曾參考孫氏的《益智錄》,黃叔璥也以孫氏遺集寄示。【122】乾隆中,尹嘉銓以家刻諸書贈友人干從濂,干氏回函有云:“《北學編》進楊忠愍公而舍孫北海,其理至確,所謂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此耳”。【123】度回函之語,尹嘉銓往信時當論及不收孫承澤的緣由,惜已不成見。不過關于增進楊繼盛的問題,尹會一在原編中早有解釋,即“氣節之與道學,固不克不及不分”,【124】以此類推,尹會一很有能夠是基于出處與氣節的考量,有興趣將孫承澤消除于“北學”的譜系之外。乾隆十六年,門人王擊玱為尹會一編次遺集,并未支出《藤陰札記》的序文,似亦是在淡化孫承澤對尹氏的影響。

 

18世紀理學權要收拾學統的任務事實上與其經濟、事功是一以貫之的,均由講實學而崇實政、實行。理學權要并無意樹立排他的、獨一的“道統”,而是試圖以品德、氣節與事功為標準,樹立復線式的新學術譜系。對陽明事功與氣節的反復強調使理學權包養app要門戶意識逐漸淡漠,得以超出于清初以來形同水火的朱陸之爭,承認在用世的層面上朱學與王學均有裨益,這恰是通過對儒學內向性層面的發揮來擺脫義理層面上門戶異見的糾葛。推動湯斌從祀孔廟、地區性學術譜系的建構等,皆以此為條件。必須指出的是,本文所討論的只是年夜體趨勢,理學權要對朱子學猛攻的濃淡水平分歧,在面對具體論題時的回應亦不盡雷同,不過重實行而不尚義理之空談卻是他們年夜致配合接收的意見。

 

三、尹嘉銓案及其意義

 

理學傳統中素有“格君心之非”的幻想,而自康熙朝以降,天子漸次獲得道統的解釋權,皇權日益成為治道合一的象征,理學權要的致君之道是以亦分歧于前代。本節即以尹嘉銓案為切進點,考核18世紀理學與皇權的互動。乾隆四十六年,尹嘉銓因奏請其父尹會一從祀孔廟惹起高宗年夜怒,終被處逝世。近代以來此案素被視作文字獄,實不盡然。尹嘉銓何故上奏,其奏何故導致高宗這般劇烈的回應,對其著作的檢查又何故反復惹起波瀾,先行研討均無很好的解答。可是,如從18世紀理學權要的論學傳統出發,尹嘉銓之舉便有章可循。

 

(一)尹嘉銓與理學權要的論學傳統

 

尹嘉銓(1711—1781)系尹會一長子,雍正十三年舉人,乾隆年間歷任山西按察使、甘肅布政使、年夜理寺卿,乾隆四十三年致仕。125四十六年三月十八日,高宗自五臺山回京,路經保定,時方居鄉的尹嘉銓遣子進呈兩折,一為尹會一請謚,一請將尹會一與范文程、湯斌、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并從祀孔廟。激起高宗震怒的恰是后折,本日令下獄定罪,并頒長諭駁斥其請,稱“從祀宮墻,非人品學問純粹無疵、久經論定者,孰敢輕議?是以國朝從祀寥寥,寧缺無濫”。且以湯斌等人操行有虧,缺乏配享。【126】尹嘉銓下獄后,朝廷隨即開始檢查其著作,又發現“妄自負崇”“毀謗時事”之語。【127】四月十七日,高宗諭將尹嘉銓絞決,“為全國盜竊虛名、妄行異議者之戒”,【128】尹氏的著作亦悉數禁毀。

 

尹嘉銓何故上奏?這必須回到前文討論的18世紀理學權要收拾學統的任務中方可答覆。因門第之故,尹嘉銓對雍乾之際的理學權要群體并不生疏,自言“回憶昔年,猶及親炙白文端(軾)、孫訂婚(嘉淦)、陳文勤(世倌)、方看溪(苞)、李恕谷(塨)、雷翠廷(鋐)諸先正,略識祈向,目今惟與陳榕門(宏謀)、楊方來(錫紱)講習莫逆”。【129】就為學進路與論學主旨而言,尹嘉銓對此群體也頗有繼承,僅舉兩點為例。其一是禮學,尹嘉銓于乾隆十二年拜方苞門下,從受三禮,這是他由“溺于辭章”到從事于“正學”的轉折。此種禮學還是明人四禮學的延續,強調對日常生涯中儀節實踐的指導,他與尹會一門人張受長共編《儀禮探本》,便與其守喪時對儀文無所適從的經驗有關。【130】其二是《小學》,尹嘉銓對《小學》的重視不僅來自于乃父,亦遭到高斌極深的影響,后者任直隸總督時甚至特請尹嘉銓至署,商校《小學》與《近思錄》。在尹氏看來,《小學》不僅可以改進士風,推原朱子作《小學》之本意,“實具內圣外王之規模,欲使人知親其親、長其長,而全國平”,是以其官吏所至,亦頗熱衷刊刻《小學纂注》一類讀本。【131】

 

受師、父輩論學傳統的影響,尹嘉銓極為推許湯斌政事與學問之合一,謂其雖不登壇講學,“其生平行事,難道實學”。【132】更主要的是,增祀之請恰是繼承尹會一的遺志。尹會一奏請增祀湯斌掉敗后,曾告誡尹嘉銓湯斌之德政賢于陸隴其,且本朝“從祀者只要一陸隴其,尚未及元明諸儒之眾多,終屬缺典”。【133】尹氏父子的意見在師友中也非個案,除前文說起的方苞外,方苞的門人、山東按察使沈廷芳在乾隆二十六年亦曾奏請增祀湯斌,而尹嘉銓的友人則稱贊乃父之奏為“儒者卓識”。【134】尹嘉銓之奏請增祀湯斌,恐并非倉促為之,而是遭到彼時理學權要論學傳統的影響。

 

在高宗君臣所定的尹嘉銓罪款中,同樣可以看到此種影響的痕跡。限于篇幅,筆者僅檢視朝廷措意相對較多的兩點,即《名臣言行錄》的纂輯與對“相體”的態度。《名臣言行錄》并非真正意義上的著作,“實系就現成志書行述等類竊取寫進”,【135】所收錄的人物大略以顯宦為標準。自朱熹輯《名臣言行錄》,后世效仿之作迭出。從現存的序文來看,尹嘉銓纂輯《名臣言行錄》恰是有興趣效仿朱子。【136】此外,朱軾與蔡世遠掌管的《史傳三編》亦對尹嘉銓有所影響。尹嘉銓稱朱軾為“我朝理學名臣”之最,《三編》亦是“考古而自得之”。在尹氏看來,《三編》的劃分實有深意:“圣賢命世,隨遇而安,年夜用之則為名臣,小用之則為循吏,用與不消之間,則為名儒”,而此中獨無《文苑傳》,恰是因為“古來偉人,未有以文苑自域者”。【137】這種重經濟實學、輕文字詞章的議論,與楊錫紱、陳宏謀之見非常附近。

 

再談關于“相體”的態度。廷臣在會審尹嘉銓時基礎未關注到此方面的問題。但是在處逝世尹氏后,高宗卻因其所著書內稱年夜學士為相國而年夜做文章,此本是時人慣用的稱呼,高宗意欲藉此以聲名“乾綱獨攬”。筆者此處要討論的是理學權要群體內部對“相體”或“為相之道”的懂得。自二程以降,理學家廣泛認為宰相之得人與否直接關系全國治亂,“擇相”則成為人君之要務,清代表學權要與理學家對此種論述自不生疏。張伯行便稱人君為“主治者”,宰相為“輔治者”。【138】尹會一亦言“人主誠欲正身以正全國,擇相不成失慎”,擇相之標準宜兼顧德才,“若徒以才求之,則掉之遠矣”。【139】人主既重宰相,亦需賦予相應的權力,在尹會一看來,宰相之責重要在持其年夜端,“為治有體,相臣輔君,宜立其年夜,后世不講乎此,而以有事為榮,故事愈分而職愈不稱矣”,他頗不滿于后代“以宰相而辦庶僚之事”,“人君一得一掉,宰相皆與共之”,是以“引君當道”恰是宰相的重要職責。【140】從理學的傳統來看,清人重宰輔之言論很年夜水平上只是祖述程朱罷了,且類似議論在乾隆初年尚可執政堂上公開談論,如乾隆三年彭啟豐于經筵進講時即建議高宗“尊宰輔以崇其體”。【141】

 

與尹嘉銓訂交二十余年的翁方綱描述其“奉家訓”、“動履出經義”。【142】尹嘉銓與雍乾之際的理學權要群體有親密的學術淵源,尹氏也自視為他們的繼承者。看似突兀的增祀之奏,恰是對此傳統的延續與展開。

 

(二)高傲宗的回應及其邏輯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七日,在處決尹嘉銓的同日,高宗明發上諭宣示尹嘉銓罪狀。在此諭中,除卻普通的文字違礙與操行瑕疵外,高宗最關心的是朋黨、相體與本朝歷史書寫的問題,略謂:

 

古來以講學為名,致開朋黨之漸,如明季東林諸人講學,乃至國是日非,可為鑒戒。乃尹嘉銓反以朋黨為是,顛卻是非,顯悖圣制,誠不知是何肺腸。……又其書有《名臣言行錄》一編……以本朝之人標榜當代人物,將來伊等子孫恩仇即從此起,門戶亦且漸開,所關朝常世教,均非淺鮮。【143】

 

來日誥日,高宗因尹嘉銓書中稱年夜學士為相國,再頒一長諭,宣示其標榜之罪:

 

政柄之屬與不屬,不系乎宰相、年夜學士之名,在為人君者之能理政與否耳。……昔程子云:全國之治亂系宰相。此只可就彼時朝政阘冗者而言,若以國家治亂專倚宰相,則為之君者不幾如木偶旒綴乎?且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誰為之使?為人君者,深居高處,以全國之治亂付之宰相,年夜不成也。使為宰相者竟然以全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尤年夜不成也。【144】

 

前諭針對尹嘉銓諸款罪狀,后諭似屬借題發揮,但其旨趣頗為附近。不過尹嘉銓案的陰影并未促使官員及士人進行嚴格的自我審查,稱年夜學士為相國的事例在時人文集中仍俯拾便是。145尊相的傳統亦在延續,陳沆于嘉慶間纂成的《近思錄補注》,直引胡居仁“只得一個才德兼全之人為相,則賢才引類而進”之語,毫無避諱。【146】在“自我壓抑”的政治氛圍下,此類情況頗不尋常,只能意味著高宗后諭所言并非其制造尹嘉銓案的重要目標。【147】

 

乾隆初年的理學家汪紱歸納說“程、朱言治,皆自格其君心之非始”,【148】對于理學權要而言,“格君心”是傑出政治的必須,孫嘉淦云“人臣事君,啟心沃心,在性格行事之間”,【149】即便是盛贊圣祖君師合一的李光地,暮年也自言“進朱子書,乃是格君心之非處”。【150】假如依循這種形式,士年夜夫則飾演了天子教化者的腳色。但是事實卻非這般。以經筵為例,乾隆時已鮮見講官的規勸,在皇權壓力之下,士年夜夫反成為天子教化的對象。【151】高宗的《書程頤論經筵事札子后》頗可說明問題,此文針對程頤“全國治亂系宰相,君徳成績責經筵”之語而作,以為全國治亂在君德而不在宰相,至于后一語,高宗卻持確定的態度,似乎對士年夜夫由經筵以正君心尚留有余地。文臣錢維城的後記提出了一種分歧的懂得:

 

君德之成績責經筵,猶為三代以下之君德,而要非所語于生知安行之圣學也,而又何足與于德盛化成之圣治哉!【152】

 

由經筵所成績的君德不過是“三代以下”之君德,高宗既期三代之治,成德自不用限于經筵,這也同等于直接否認了經筵的需要性,并將高宗置于不學而能的圣人之位。

 

再看高宗前諭中關于講學朋黨的指責。對于清初士人而言,若何處理明季講學的歷史成為頗為辣手的問題。清初朝廷與士林對東林的評價呈現出眾聲喧嘩的多元意見,年夜致而言,士林雖不乏反思東林黨爭之于晚明國運者,朝廷在乾隆中葉以前對東林諸正人仍持確定的評價,處所長官亦做出相應的姿態。但是高宗卻對士人推許東林之“尚氣節、重名義”深不謂然,反以明亡歸咎于東林:

 

東林講學始以正,而終以亂,馴致與明偕亡。……歷代名臣,莫如皋、夔、稷、契、伊、看、蕭、曹、房、杜、王、魏、韓、范、富、歐,是皆非講學者也,而其致君澤平易近實跡,古今爭誦之。漢室黨人已開標榜之漸,激而致禍。即宋之周、程、張、朱,其闡洙泗心傳,固不為無功,然論其致君澤平易近之實跡,如向之所舉若而人者,安能并肩齊趨乎?而蜀洛之門戶,朱陸之冰炭,已啟相攻之漸。蓋有講學必有標榜,有標榜必有門戶,尾年夜不失落,必致國破家亡,漢、宋、明,其殷監也。【153】

 

高宗不僅不滿于東林講學有朋黨之嫌,又溯至程、朱。尤需留意者是高宗提出的評判標準,為學之實用與否端在“致君澤平易近之實跡”,循此思緒,惟有事功方可視作經世,王陽明反更能獲得高宗的懂得。高宗嘗開列歷代經世名臣云:“唐李德裕,宋韓琦、范仲淹、余靖,元耶律楚材,明劉基皆著有事功,傳于史冊,非同無用之言。至明王守仁,雖屬講學別派,而勛業較顯,亦諸人之亞也。”154概況看來,高宗對陽明事功的寬容態度似與理學權要非常附近,但其旨趣判然不同。如前所述,理學權要之確定陽包養sd明事功的價值,意在超出門戶之見,于用世的層面上各取其宜,而義理上仍尊朱辟王;高宗之贊譽陽明事功,以及對“致君澤平易近之實跡”的重視,則均與其對宋以來理學家爭門戶之不滿有關。

 

乾隆五年十月,高宗因近來風氣“以詞藻相尚”,訓諭諸臣精研理學。是時高宗尊朱尚虔,表章朱學甚力,以為“循之則為正人,悖之則為君子。為國家者,由之則治,掉之則亂”,對于講學的態度亦留有余地:“惟是講學之人,有誠有偽。誠者不成多得,而偽者托于品德生命之說,欺世盜名,漸啟標榜門戶之害。”【155】翌年玄月,具有陸王學佈景的謝濟世因注《論語》、《中庸》多有“肆詆程朱”處,其書遭禁毀,此舉雖是回護朱子學的權威,但高宗在諭旨中對理學門戶之爭深不謂然,以為“從來讀書學道之人,貴乎躬行實踐,不在語言文字之間辨別異同”。【156】在作于乾隆三十八年的《題道命錄》序中,高宗的批評直接指向程頤,“明道純粹,不露圭角,伊川則難免于客氣,致有洛蜀之黨”,“夫以道學而流為黨援,其弊至無所底止,非清流之福,更非國家之福,所系于世俗人心者甚巨”。【157】其后四庫館臣力辯明亡不出于陽明,反謂“夫明之亡,亡于門戶,門戶始于朋黨,朋黨始于講學,講學則始于東林,東林始于楊時,其學不出王氏也”。【158】移咎于道南一脈,便是循高宗之旨而發。

 

批評講學的同時,高宗對朱子學的尊奉態度開始改變。乾隆二十一年仲春,高宗首度在經筵中與朱子立異。自此至乾隆六十年的32次經筵中,高宗有17次提出質疑。【159】已有學者留意到,高宗非議宋學與其崇獎經學同步。【160】但是理學雖然遭到質疑,名義上還是價值判斷的最終依據,漢學或漢學家倡導之新義理,均無法代替理學的地位。高宗之立異朱子學,很年夜水平上恰是嘗試超出理學傳統中門戶異見,樹立一套新的政治與文明的評價標準。高宗與彼時的理學權要均曾試圖擺脫門戶之爭的負擔,講求實學與實政,但是后者之關懷在于實學與實政交互為用,高宗則對義理的層面缺少興趣,【161】徑以“致君澤平易近”的事功事業作為實政的評判標準。

 

與之相應的是,具有道統之神圣性意味的孔廟從祀亦開始遭到高宗的輕視。乾隆二年至五年間,朝臣曾就增改從祀孔廟之前代儒者有過討論。兵部尚書甘汝來提出恢復吳澄從祀,經禮部議準;湖北巡撫崔紀、山東巡撫碩色、浙江巡撫盧焯先后提出增祀陳良、孔鮒與石,禮部集議后,或以生平未明、或以著作有疑而否決。十二年十一月,翰林院檢討阮學浩奏上閻若璩生前所撰《孔廟從祀末議》,高宗雖不滿于阮氏之瀆奏,仍令禮部諸條議奏。但至二十六年頭沈廷芳奏請增祀湯斌時,高宗朱批云:“增祀之事,議論包養ptt紛如聚訟,亦無實濟政要,故不為也。”【162】其視從祀為無關緊要,較之初政時的態度已年夜有轉變。

 

高宗日益蕭瑟從祀之請,也暗示此套新的評判標準以天子權威為歸依。高宗反復強調諸如“全國之治亂福禍,皆系于人主一身同心專心”、“《年齡》者,皇帝之事”一類論斷,或通過修書、改史、訂註釋字,劃定正統知識地圖的邊界,以樹立“正學”,“為萬世臣子植綱常”,實現跨越族群與語文的“道一風同”的圣王至治之境。此類論述無一不在強調皇權對知識解釋與價值評判的壟斷性,甚至在潛移默化之間已被彼時的士人所接收。學者已從分歧方面有詳細的討論,在此不用詳述。【163】筆者僅以私修本朝史為例稍作說明。

 

尹嘉銓罪狀中有纂輯《名臣言行錄》一款,高宗諭云其標榜本朝人物,慮啟門戶紛爭之端。事實上,此款之所以進罪,與高宗對私史(特別是私撰本朝史)的極度不信賴有關。在高宗看來,修史起首是記錄故實,但真偽疑信之間的往取實為不易,而稗史的存在難免淆亂視聽,“彼以一己之私心,設為莫須有之論”。【164】另方面,修史更具有“示懲勸、昭法戒”的教化意義,165評斷宜慎。是以,惟有經過欽定的官修改史方能合適兩方面的請求,特別是對于本朝史而言,“公是公非,所關原不容毫厘假借”。【166】四庫館臣便評論高宗之《御制評鑒闡要》云“千古之長短系于史氏之褒貶,史氏之長短則待于圣人之調和”,【167】這意味著至多在象征的層面上,天子成為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的雙重權威,而高宗亦不斷通過評史、定凡例或審閱初稿等方法參與官修史籍的纂修,以確認與鞏固權威的抽像。【168】在此風氣的彌漫下,士人的言行相當謹慎。國史館臣采取“案而不斷”的戰略記錄本朝人物,列傳稿亦有嚴格的管束,外間難得一窺。【169】仿朱子《名臣言行錄》的續作之書在清中葉不復見,關系本朝史事的著作亦多不敢排印,僅以手本暢通。乾隆五十九年,汪輝祖刊《雙節堂庸訓》以訓誨子孫,特列“勿紀錄時事”一則,內云“昔有不解事人,以耳食筆記謬妄觸忤,禍及身家,皆由不遵圣賢彝訓所致,故日記、札記等項,斷不宜摭拾時事”。【170】尹嘉銓案的陰影,或恰是汪輝祖所感觸感染到的壓力之一。

 

余論

 

在結束本文前,有三點必須廓清:其一,18世紀理學權要絕非一個建制化的學派,更未有樹立學派的動議。但將之作為統一群體討論,亦非基于后見之明的建構。他們年夜多雖無明顯的師承關系,但仍憑借同年、同寅、座主與門生等成分屬性構成講學、論政的網絡,并擁有近似的學術觀點。其二,理學權要間并沒有完整雷同的論學“主旨”,但其論學的底色或基調雷同,具體意見雖有異,但是皆不出此一基調之外。其三,理學權要只是18世紀朱子學的一部門,而本文聚焦的又只是此中品階較高、政治影響力較年夜的一部門。17世紀以降,一些淺顯化的理學觀念經由格言書等實用性書籍滲進到基層官員與普通士人的生涯世界,成為其可以持身的準則。【171】這種分歧層次間理學的互動及其與政治的關系,則仍有待進一個步驟的討論。

 

回到文首提出的問題,理學與理學權要在18世紀的實際狀況若何,能否已在漢學考據的沖擊下暗淡無光?如僅就義理而言,18世紀最主要的義理進展大略來自傳統上被視作考據學者的戴震、凌廷堪或焦循,理學權要在此方面確實乏善可陳。18世紀理學權要在學術史或政治史上的真正意義在于事功的層面。此之事功并非如田浩所描述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而是一種理學式的“經濟”之包養犯法嗎道。實政來自實學,實學則與個體的品德修為有關,是以后者乃是傑出政治的起點。循此由人心而學問而事功的理路,其政治實踐大略基礎于教化,一方面熱衷于刊刻、頒行禮儀手冊以指導百姓日常儀節的實踐、厘正平易近間的禮教次序;另方面則傾心于奉行保甲、鄉約、社學、義倉等基層稽察或合作組織,并自視為對宋、明儒政管理念的繼承。

 

理學家的本身歷史書寫至18世紀也發生了奧妙的變化。起首是對陽明學的從頭評價。理學權要在推許陽明事功的基礎上,承認陽明及其后學的氣節,甚至開始正面評價陽明學術,認為其事功正出自學術。雖然理學權要確定陽明學的水平深淺分歧,但其年夜多能夠跳脫門戶異同的束縛從頭審視陽明學,并以一種實用主義的態度,在用世的層面上取法于陽明學。這也直接影響到理學權要對待本朝學統的態度與戰略。持續多年的湯斌增祀孔廟之議、處所性學術譜系的收拾與書寫,均以涵括氣節與事功的實行作為往取的標準,其旨趣不在構建獨一的、排他性的道統,而是復線、多元的學術譜系。學統收拾的過程有增有減,如在順康之際極有影響的孫承澤,便因品德有虧而被擯除。遠在《貳臣傳》纂修以前,此種基于品德主義的人物臧否與歷史書寫便已風行于士林。

 

無論從理學還是經世學出發,均無法回避理學權要與皇權的交涉。高傲宗自即位之初便強調“當以學問與政事看作一事”,【172】“學問與政事非二途,稽古與通今乃分歧”,【173】高宗對陽明事功的推許、對門戶之爭的不滿,當皆本源于此。尹嘉銓案的爆發可以視作高宗與理學權要甚至朱子學傳統間的沖突,高宗實欲藉此宣示其基于治道合一的皇權,與因之確立的新標準:治統與道統的解釋權皆以皇權為歸依,而天子自己亦必須是事實與價值判斷的最高標準。朱子學傳統中通過經筵、進言等方法以“格君心之非”的幻想至此已告終結。18世紀的理學權要在官吏上是勝利的,卿貳、督撫甚至進閣者皆不勝枚舉,他們雖有“啟沃君心”之念,卻難以真正落實,此亦是乾隆朝天子威權彌漫的必定。

 

與明清之際經世學者多身居草澤分歧,18世紀的理學權要至多在理論上擁有更多“行道”的機會與資源,亦可將議論落實于政治行動。而“教化帝王”幻想的波折與淡化反而使得理學權要的政治實踐具有了新意義,這可從兩方面考量。其一是技術的層面。有學者留意到,在18世紀的語境下,“經世”與“補益時務”親密相連。【174】雖然“時務”不限于具體的管理技術,但后者恰是18世紀權要統治日臻緊密化的條件。理學權要將“實學”的范圍擴年夜到如河工、漕運等較為專門的知識,成為彼時政務權要向技術權要轉變的主要推動原因。其二是品德教化的層面。18世紀的理學權要雖能夠“得君”,其所行之道還是“化平易近成俗”。與清初諸儒分歧,他們以處所年夜員的成分,藉助行政資源以奉行教化,事實上成為國家行為向平易近間延展與深刻的推動者。

 

若何在經世學術的脈絡中懂得18世紀的理學權要?起首需求指出的是,分歧時代的“經世”一詞指涉頗有分歧,不成一概而論。【175】譬如賀長齡、魏源試圖將經世之學與漢學、宋學并列,就言利的傾向而論,亦較接近陳亮而非朱熹,【176】其立場便與理學權要不盡雷同,雖然后者確實為前者供給了直接的思惟資源。【177】理學權要的經濟之學肇端于個體的品德與學問,由學問而事功,由實學而實政,其事功則發用于權要政治的運作與朝廷教化的奉行。理學權要鮮少專論“經世”,但是其經濟之策卻年夜多融會于朝廷的日常行政,成為清代國家管理實踐的一環,這也恰是包養妹18世紀理學內部實用主義趨向的貢獻。

 

注釋
 
1劉師培:《清儒得掉論》,鄔國義等編校:《劉師培史學論著選集》,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6年,第418—419頁。
 
2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新校本),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29—130頁。
 
3黃進興:《清初政權意識形態之探討:政治化的“道統觀”》,《中心研討院歷史語言研討所集刊》第58本第1分,1987年3月;高翔:《清初理學與政治》,《清史論叢(2002年號)》,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書社,2002年,第178—210頁;朱昌榮:《程朱理學權要與清初社會重建》,《歷史研討》2013年第4期;王勝軍:《清初廟堂理學研討》,長沙:岳麓書社,2015年。
 
4如陳祖武:《李光地與清初理學》,《清初學術思辨錄》,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1992年,第197—213頁;高翔:《熊賜履述論》,包養網比較《清史論叢(2006年號)》,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書社,2006年,第109—135頁;高翔:《陳廷敬述論》,王思治等編:《陳廷敬與皇城相府》,北京:北京燕山出書社,2002年,第10—33頁;高翔:《謝濟世散論》,《清史論叢(2001年號)》,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書社,2001年,第107—122頁;On-Cho Ng,Cheng-Zhu Confucianism in the Early Qing:Li Guangdi(1642-1718)and Qing Learning,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1;年夜谷敏夫:《康煕朝における道學權要湯斌の思惟と行政》,山根幸夫傳授悲悼記念論叢編集委員會編:《明代中國の歴史的位相:山根幸夫傳授悲悼記念論叢》下卷,東京:汲古書院,2007年,第641—668頁。
 
5李帆:《清代表學史》中卷,廣州:廣東教導出書社,2007年。
 
6張灝:《宋明以來儒家經世思惟試釋》,“中研院”近代史研討所編:《晚世中國經世思惟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臺灣“中研院”近代史研討所,1984年,第3—19頁。
 
7黃克武:《理學與經世:清初〈切問齋文鈔〉學術立場之剖析》,《中心研討院近代史研討所集刊》第16期,1987年6月。
 
8 William T.Rowe,Saving the World:Chen Hongmou and Elite Consciousnes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p.126-133,143.
 
9相較于“經世”,理學權要常用“經濟”一詞,本文亦從之。
 
10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21頁。錢穆所謂的“實行”,更多強調士人的自立性,故對清初依靠于政權的廟堂之學評價較低。不過其“實行顧非所重”的觀察卻反應出儒學理學中經濟一路的重心逐漸從晚明的在野過渡到清初的執政,與國家管理的關聯日益親密。
 
11高翔:《清初理學與政治》,《清史論叢(2002年號)》,第184頁。
 
12張履祥:《楊園師長教師選集》卷5《與何商隱(十六)》,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121頁。
 
13陸隴其:《三魚堂文集》卷5《上湯潛庵師長教師書》,《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17冊,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0年影印本,第378頁。下引文獻凡析出于《清代詩文集匯編》者,第二次出現只注頁碼。
 
14熊賜履:《經義齋集》卷9《答劉藜先·又(二)》,《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39冊,第173頁。
 
15陸隴其:《三魚堂文集》卷10《謙守齋記》,第473頁。
 
16陸隴其:《松陽講義》卷4,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90頁。
 
17湯斌:《湯子遺書》卷4《答黃太沖書》,《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01冊,第366頁。
 
18參見姚念慈:《康熙亂世與帝王心術》,北京:三聯書店,2015年,第108—109、226—227頁。
 
19《清圣祖實錄》卷112,康熙二十二年十月辛酉,《清實錄》第5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本,第157頁。
 
20《清代起居注冊·康熙朝》,康熙三十三年閏蒲月初四日,北京:中華書局、臺北:聯經出包養妹書事業公司,2009年影印本,臺北所躲第5冊,第2604頁。
 
21《皇清文穎》卷8,《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49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影印本,第544頁。
 
22《高傲宗實錄》卷177,乾隆七年十月,《清實錄》第11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本,第284頁。
 
23《高傲宗實錄》卷392,乾隆十六年六月己亥,《清實錄》第14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本,第147頁。
 
24蔡世遠:《二希堂文集》卷1《楊龜山師長教師集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50冊,第38頁。
 
25蔡世遠:《二希堂文集》卷9《年夜理寺少卿心齋陳公墓志銘》,第186頁。
 
26蔡世遠:《二希堂文集》卷7《與陳滄州總河書》,第138頁。
 
27張伯行:《正誼堂文集》卷9《論學》,《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82冊,第204頁。
 
28方苞:《看溪師長教師文集》卷10《李剛主墓志銘》,《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22冊,第126頁。
 
29沈近思:《天鑒堂集》卷5《潁川紫陽書院學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26冊,第507頁。
 
30熊賜履:《閑道堂集》卷7《答范彪西》,清康熙刻本,第4頁a。
 
31尹會一:《健余札記》卷4,叢書集成初編本,長沙:商務印書館,1939年,第47頁。
 
32張伯行:《正誼堂文集》卷12《紫陽書院示諸生》,第232頁。
 
33楊錫紱:《四知堂文集》卷20《增置淮陰書院學費記》,《四庫未收書輯刊》第9輯第24冊,北京包養一個月價錢:北京出書社,2000年影印本,第428頁。
 
34沈近思:《天鑒堂集》卷4《與及門論舉業書》,第489頁。
 
35陳宏謀:《培遠堂手札節要》卷中《寄朱曉園書》,《陳榕門師長教師遺書》第2冊,桂林:廣西省鄉賢遺著編印委員會,1943年,第11頁b。
 
36陳宏謀:《培遠堂手札節要》卷上《寄尹元長師長教師書》,《陳榕門師長教師遺書》第2冊,第5頁b。
 
37沈近思:《天鑒堂集》附載《勵志雜錄》,第583頁。
 
38尹會一:《健余札記》卷4,叢書集成初編本,第45—46頁。
 
39陳宏謀:《培遠堂偶存稿》卷2《王豐川師長教師續集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81冊,第471頁。
 
40 Kai-Wing Chow,The Rise of Confucian Ritualism in Late Imperial China:Ethics,Classics,and Lineage Discours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p.44-70.
 
41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2之5《白石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北京:北京出書社,2005年影印本,第276頁。
 
42張伯行:《正誼堂續集》卷4《小學集解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82冊,第271頁。
 
43張伯行:《正誼堂文集》卷8《小學衍義序》,第192頁。
 
44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別集》卷2《復德濟齋師長教師》,《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68冊,第749頁。
 
45尹嘉銓:《尹健余師長教師年譜》卷上,《北京圖書館躲珍今年譜叢刊》第94冊,北京:北京圖書館出書社,1999年影印本,第137頁。
 
46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1《靜軒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40頁。
 
47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文集》卷2《小學纂注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68冊,第603頁。
 
48陳宏謀:《培遠堂偶存稿》卷1《重刊小學纂注序》,第438頁。
 
49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4《用方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50頁;雷鋐:《經笥堂文鈔》卷上《小學纂注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85冊,第16頁。
 
50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2《蓮宇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45—246頁。
 
51尹嘉銓:《尹健余師長教師年譜》卷下,《北京圖書館躲珍今年譜叢刊》第94冊,第217頁。
 
52《乾隆十二年蒲月初一日尹會一折》,朱批奏折04—01—38—0182—009、04—01—38—0182—010,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躲。
 
53 Patricia Ebrey,Confucianism and Family Rituals in Imperial China,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1,pp.167-187.
 
54清初諸儒對《家禮》的批評參見Patricia Ebrey,Confucianism and Family Rituals in Imperial China,pp.189-195。
 
55陸隴其:《三魚堂文集》卷8《四禮輯宜序》,第436頁。
 
56朱軾:《白文端公集》卷1《呂氏四禮翼序》,《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14冊,第468頁。
 
57陳宏謀:《培遠堂偶存稿》卷5《重刊四禮翼跋》;卷2《白文端公函集序》,第462頁。
 
58陳宏謀:《培遠堂偶存稿》卷1《重刊四禮序》,第434頁。
 
59楊錫紱:《四知堂文集》卷21《四禮從宜序》,《四庫未收書輯刊》第9輯第24冊,第441頁。
 
60湯斌:《湯子遺書》卷1《語錄》,第251頁。
 
61沈近思:《天鑒堂集》附載《勵志雜錄》,第579頁。
 
62尹會一:《健余師包養俱樂部長教師撫豫條教》卷1《飭行保甲》,叢書集成初編本,第8頁。
 
63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撫豫條教》卷2《規勸條約》,叢書集成初編本,第11—12頁。
 
64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撫豫條教》卷2《再申規勸條約》,叢書集成初編本,第12—14頁。
 
65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2《蓮宇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43頁。
 
66沈近思:包養俱樂部《天鑒堂集》附載《勵志雜錄》,第581頁。
 
67張伯行:《正誼堂文集》卷12《紫陽書院示諸生》,第232頁。
 
68劉鳳云:《十八世紀的“技術權要”》,《清史研討》2010年第2期。
 
69 Wm.Theodore de Bary,The Message of the Mind in Neo-Confucian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p.163-181.
 
70《孔門傳道錄》,《國立中心圖書館善本序跋集錄》史部(二),臺北:“中心”圖書館,1993年,沈一貫“序”,第107頁。
 
71荒木見悟:《道統論の闌珊と新儒林伝の睜開》,《明清思惟論考》,東京:研文出書,1992年,第50—52頁。
 
72王源:《居業堂文集》卷8《與壻梁仙來書》,《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74冊,第70頁。在宗奉朱學的理學權要中,熊賜履頗具話語權,其立場亦較有代表性,參見金原泰介:《康熙年間における陽明學批評の風行—熊賜履の影響力を中間に—》,《西方學》第107輯,2004年1月,第79—85頁。
 
73王士禛:《池北偶談》卷9《王文成》,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上冊,第201—202頁。
 
74 Thomas A.Wilson,“Confucian Sectarianism and the Compilation of the Ming History,”Late Imperial China,vol.15,no.2(December 1994),pp.69-70;黃圣修:《一切總歸儒林:〈明史·儒林傳〉與清初學術研討》,臺北:新文豐出書公司,2016年,第220—233頁。
 
75朱彝尊:《經義考》卷159《王氏年夜學古本旁釋》,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0年,第6冊,第2908頁。
 
76彭啟豐:《芝庭詩稿》卷5《王文成公紀功碑》,《四庫未收書輯刊》第9輯第23冊,第635頁。
 
77方苞:《看溪師長教師文集》卷14《重建陽明祠堂記》,第204頁。
 
78方苞:《看溪師長教師文集》卷14《鹿忠節公祠堂記》,第205頁。
 
79其祖陳浵從孫奇逢問學,其父陳鶴齡好陽明學,亦尊薛瑄,暮年則歸于程朱,參見方苞:《看溪師長教師文集》卷11《廣文陳君墓志銘》,第155頁;光緒《保定府志》卷59,《中國處所志集成·河北府縣志輯》第31冊,上海:上海書店出書社,2006年影印本,第315頁。陳德榮之生平與交游參見《看溪師長教師文集》卷11《通議年夜夫江南布政使陳公墓志銘》,第156—158頁。
 
80陳德榮:《葵園詩集》卷2《讀陽明師長教師年譜敬題四首》,《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66冊,第23頁;卷3《拜陽明祠二首》,第44頁。
 
81沈受宏:《白溇師長教師文集》卷2《冷溪師長教師墓志銘》,《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67冊,第660頁。
 
82沈起元:《敬亭文稿》卷9《家訓》,《四庫未收書輯刊》第8輯第26冊,第30包養網車馬費8—309頁。
 
83沈起元:《敬亭文稿》卷9《座主張清恪公函集序》,《四庫未收書輯刊》第8輯第26冊,第300頁;李紱:《穆堂別稿》卷24《白溇文集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87冊,第76—77頁。
 
84李桓輯:《國sd包養朝耆獻類徵初編》卷75《沈起元》,《清代傳記叢刊》第144冊,臺北:明文書局,1986年影印本,第126—127頁。
 
85沈起元:《敬亭文稿》卷8《鵝湖書院記(代)》,《四庫未收書輯刊》第8輯第26冊,第264頁。
 
86沈起元:《敬亭詩草》卷8《題鄂虛亭中丞靜泊軒詩草》,《四庫未收書輯刊》第8輯第26冊,第65頁。
 
87陸耀:《切問齋集》卷4《復戴東原言理欲書》,《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52冊,第411—412頁。
 
88參見劉勇:《中晚明士人的講學包養留言板活動與學派建構:以李材(1529—1607)為中間的研討》,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273—279頁。
 
89蔡新:《緝齋詩稿》卷4《留別鄂虛亭開府》,《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09冊,第194頁。
 
90蔡新:《緝齋文集》卷6《溫和安厚書院記》,《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09冊,第347—348頁。
 
91熊賜履:《經義齋集》卷9《答楊同年》,第164頁。
 
92陳宏謀:《培遠堂手札節要》卷下《寄靖果園書》,《陳榕門師長教師遺書》第2冊,第2a頁。
 
93陳宏謀:《培遠堂手札節要》卷中《寄靖果園書》,《陳榕門師長教師遺書》第2冊,第13b—14a頁。
 
94陳宏謀:《訓俗遺規》卷2《王陽明文鈔》,《續修四庫全書》第95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2年,第142頁;《從政遺規》卷上《王文成通知佈告諭》,《續修四庫全書》第951冊,第240頁。陽明學對陳宏謀的影響參見William Rowe,Saving the World,pp.124-126.
 
95晚清經世學者對陽明的愛崇,參見張藝曦:《明代陽明畫像的流傳及其感化——兼及清代的發展》,《思惟史》第5期,臺北:聯經出書事業公司,2015年,第144—146頁。
 
96陳祖武:《范鄗鼎與〈理學備考〉》,《清史論叢(2007年號)》,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書社,2006年,第551—553頁。
 
97黃進興:《學術與崇奉:論孔廟從祀制與儒家境統意識》,《優進圣域:權力、崇奉與正當性》,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239—240頁。
 
98吳光酉:《陸稼書師長教師年譜》附錄《從祀年夜典》,《陸隴其年譜》,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200頁。
 
99沈近思:《天鑒堂集》卷4《上孝感熊座師書》,第487—488頁。沈氏此文旨在“黜往陽明、陸、陳,澄清廟廡”,合適彼時嚴重的門戶之爭。但是勵廷儀雍正五年為沈氏撰神道碑時,則記為“極論當湖陸稼書侍御學術純正,宜膺祀典”,對其攻擊陽明之語僅有隱晦的說起,見同書卷首,第426頁。
 
100吳光酉:《陸稼書師長教師年譜》附錄《歿后垂恤》,《陸隴其年譜》,第198—199頁。
 
101張師載:《陸子年譜》卷下,《北京圖書館躲珍今年譜叢刊》第80冊,第76頁。朱軾與徐元夢也具有相當的話語權,參見汪由敦:《上徐年夜司空論從祀書》,王昶:《湖海文傳》卷45,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影印本,第416頁。汪氏《松泉集》掉收此文。
 
102汪由敦:《上徐年夜司空論從祀書》,王昶:《湖海文傳》卷45,第416頁。
 
103蔡世遠:《二希堂文集》卷7《復儀封張師長教師書》,第134頁;陳宏謀:《訓俗遺規》卷3《湯潛庵語錄》,《續修四庫全書》第951冊,第181頁;雷鋐:《經笥堂文鈔》卷下《書湯子遺書后》,第91頁。
 
包養網單次104《乾隆四年蒲月初五日方苞折》,錄副奏折03—0293—038,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躲。
 
105《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69《方苞》引全祖看撰神道碑,《清代傳記叢刊》第143冊,第457頁。
 
106尹會一:《健余奏議》卷6《題請文正從祀》,《四庫禁毀書叢刊》史部第40冊,北京:北京出書社,2000年影印本,第78頁。
 
107尹嘉銓:《尹健余師長教師年譜》卷中,《北京圖書館躲珍今年譜叢刊》第94冊,第172頁。
 
108尹會一:《健余札記》卷4,叢書集成初編本,第47頁。
 
109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文集》卷2《續洛學編序》,第605—606頁。
 
110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2之2《榕門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69頁。
 
111魏一鰲原編、尹會一等補:《北學編》卷首凡例,《四庫禁毀書叢刊》史部第63冊,第673頁。
 
112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2之3《玉圃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72頁;卷1之6《看溪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64頁。
 
113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2《蓮宇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44頁。
 
114尹會包養網評價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2《蓮宇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44頁。
 
115張舜徽:《清人文集別錄》卷5,武漢:華中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04年,第125頁。
 
116李光地:《榕村集》卷12《孫北海五經翼序》,《榕村全書》第8冊,福州:福建國民出書社,2013年,第304頁。
 
117陸隴其:《三魚堂日記》卷3,丁巳十一月廿六日,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80頁。四人分別為魏象樞、葉方藹、熊賜履與張貞生。
 
118魏象樞:《冷松堂選集》卷11《祭少宰孫北海師長教師文》,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545頁。
 
119李紱:《穆堂初稿》卷45《書孫承澤考正朱子暮年定論后》,《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86冊,第505頁。
 
120雷鋐:《經笥堂文鈔》卷下《東林書院示諸生》,第87頁。
 
121孫承澤:《藤陰札記》卷首尹會一序,《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9冊,濟南:齊魯書社,1997年影印本,第870—871頁。
 
122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2之3《玉圃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72頁。
 
123尹嘉銓:《隨五草》卷3《答干觀察書》附載來書,《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18冊,第376頁。
 
124魏一鰲原編,尹會一等補:《北學編》卷2《楊椒山師長教師》,《四庫禁毀書叢刊》史部第63冊,第702頁。
 
125《清史列傳》卷18《尹會一附子嘉銓》,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5冊,第1321—1322頁。
 
126《高傲宗實錄》卷1127,乾隆四十六年三月辛卯,《清實錄》第2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本,第57頁。
 
127《清代文字獄檔》(增訂本),上海:上海書店出書社,2011年,第356、358—361頁。
 
128《高傲宗實錄》卷1129,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己未,《清實錄》第23冊,第84頁。
 
129尹嘉銓:《隨五草》卷3《答干觀察書》,第376頁。
 
130方苞禮學的影響參見《隨五草》卷9《祭看溪師長教師文》,第505頁;《清誥授中憲年夜夫江西督糧道丁未科進士南皮兼山張公暨德配李恭人合葬墓志銘》,中國文物研討所等編:《新中國出土墓志·河北》下冊,北京:文物出書社,2004年,第434頁。
 
131尹嘉銓:《隨五草》卷5《送許纓泉序》,第444頁;卷4《小學纂注序》,第392頁。
 
132尹嘉銓:《隨五草》卷2《三答溫尹亭書》,第356頁。
 
133《清代文字獄檔》(增訂本),《尹嘉銓奏請將伊父從祀文廟折》,第350頁。
 
134尹嘉銓:《隨五草》卷2《復陳觀察書》引陳氏來書,第359頁。
 
135《清代文字獄檔》(增訂本),《尹嘉銓供單二》,第365頁。
 
136尹嘉銓:《隨五草》卷4《名臣言行錄序》,第396頁。尹氏在供詞中亦有類似的表述,參見《清代文字獄檔》(增訂本),《尹嘉銓供單一》,第362頁。
 
137尹嘉銓:《隨五草》卷5《送朱石君之任閩中序》,第432頁。
 
138張伯行集解,尹會一重訂:《近思錄集解》卷8,《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152頁。
 
139尹會一:《四鑒錄·君鑒錄》,叢書集成初編本,第15頁。
 
140尹會一:《四鑒錄·臣鑒錄》,叢書集成初編本,第6—7頁。
 
141彭啟豐:《芝庭師長教師集》卷8《進講經義折子》,《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96冊,第499頁。
 
142翁方綱:《復初齋集外詩》卷9《過亨山廷尉新房賦贈》,《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82冊,第448頁。
 
143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0冊,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七日,北京:檔案出書社,1991年影印本,第452—453頁。
 
14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0冊,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453—454頁。
 
145稍檢乾隆朝早期諸文臣如梁國治、紀昀、彭元瑞輩之文集可知,此不備舉。乾隆五十年四月,年夜學士蔡新致仕,禮部尚書德保寫有《送蔡葛山相國予告歸里》四首(德保:《樂賢堂詩鈔》卷下,《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44冊,第567頁),蔡新、德保皆參與審問尹嘉銓,對此案本末不容不知。
 
146陳沆:《近思錄補注》卷8,上海: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第254頁。
 
147清代士人自我刪削違礙文字與對撰述本朝時事的敏感,參見王汎森:《權力的毛細管感化:清代文獻中“自我壓抑”的現象》,《權力的毛細管感化:清代的思惟、學術與心態》(修訂版),臺北:聯經出書事業公司,2014年,第426—477頁。
 
148汪紱:《讀近思錄》,上海: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第39頁。
 
149尹會一:《健余師長教師講習錄》卷1之1《靜軒答問》,《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31冊,第239頁。
 
150尹會一:《健余札記》卷4,叢書集成初編本,第53頁。
 
151楊念群:《何處是“江南”?:清朝正統觀的確立與士林精力世界的變異》(增訂版),北京:三聯書店,2017年,第95—107頁。
 
152錢維城:《茶山文鈔》卷10《恭跋御制書程頤論經筵札子后》,《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46冊,第694頁。
 
153弘歷:《御制文二集》卷18《題東林列傳》,《高傲宗(乾隆)御制詩文選集》第10冊,北京: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1993年影印本,第699—700頁。
 
154弘歷:《御制詩四集》卷65《四庫甜心花園全書薈要聯句》,《高傲宗(乾隆)御制詩文選集》第7冊,第314頁。
 
155《乾隆朝上諭檔》第1冊,乾隆五年十月十二日,第648頁。
 
156《高傲宗實錄》卷151,乾隆六年玄月丁亥,《清實錄》第10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本,第1165—1166頁。
 
157弘歷:《御制詩四集》卷13《題道命錄》序,《高傲宗(乾隆)御制詩文選集》第6冊,第443頁。
 
158《四庫全書總目》卷97《子部儒家類包養網車馬費存目三·王學質疑》,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影印本,上冊,第827頁。
 
159陳祖武:《從經筵講論看乾隆時期的朱子學》,《國學研討(第九卷)》,北京: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2年,第299—303頁。
 
160國法周:《乾隆天子及其王朝后三十年的政治文明生態》,《史林》2013年第3期。
 
161高包養平台宗自年輕時便不擅長形而上的義理討論,其后更鮮言及,參見Harold Kahn,Monarchy in the Emporer’s Eyes:Image and Reality in the Ch’ien-Lung Reig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122.
 
162乾隆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二日沈廷芳折,朱批奏折04—01—14—0032—006,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躲。
 
163參見何冠彪:《乾綱獨御、乾綱獨斷:康熙、雍正二帝君權思惟的一個側面》,《漢學研討》第20卷第2期,2002年12月;楊念群:《何處是“江南”?:清朝正統觀的確立與士林精力世界的變異》(增訂版),第282—300頁。
 
164弘歷:《御制文初集》卷22《記載》,《高傲宗(乾隆)御制詩文選集》第10冊,第493頁。
 
165弘歷:《御制文初集》包養網VIP卷11《重刻二十一史序》,《高傲宗(乾隆)御制詩文選集》第10冊,第402頁。
 
166《高傲宗實錄》卷739,乾隆三十年六月丁卯,《清實錄》第18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本,第139頁。
 
167《四庫全書總目》卷88《史部史評類·御制評鑒闡要》,上冊,第756頁。
 
168有關討論參見何冠彪:《論高傲宗自我吹噓的歷史判官抽像》,《明清人物與著作》,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146—202頁;《高傲宗綱目體史籍編纂考》,《明清人物與著作》,第241—280頁。
 
169昭梿:《嘯亭雜錄》續錄卷1《國史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400頁。
 
170汪輝祖:《雙節堂庸訓》卷5,《汪龍莊遺書》下冊,臺北:華文書局,1970年影印本,第899頁。
 
171王汎森:《思惟是生涯的一種方法:兼論思惟史的層次》,《思惟是生涯的一種方法:中國近代思惟史的再思慮》,臺北:聯經出書事業公司,2017年,第25—26頁。
 
172《高傲宗實錄》卷37,乾隆二年仲春甲子,《清實錄》第7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本,第681頁。
 
173《高傲宗實錄》卷239,乾隆十年四月戊辰,《清實錄》第12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本,第82頁。
 
174楊念群:《清朝帝王的“教養觀”與“學者型權要”的基層管理形式》,《新史學(第五卷):清史研討的新境》,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43—144頁。
 
175何佑森:《清代經世思潮》,夏長樸等編:《清代學術思潮:何佑森師長教師學術論文集》下冊,臺北:臺年夜出書中間,2009年,第131—146頁。
 
176劉廣京、周啟榮:《〈皇朝經世文編〉關于“經世之學”的理論》,《中心研討院近代史研討所集刊》第15期上,1986年6月。
 
177粗略統計魏源編《皇朝經世文編》所收文章,計陳宏謀42篇,方苞22篇,陸燿17篇,張伯行11篇,孫嘉淦、楊錫紱各10篇,朱軾7篇,高斌、顧琮各4篇,蔡世遠、蔡新各3篇,陳世倌、尹會一各2篇,雷鋐1篇。此據近代中國研討委員會編:《経世文編総目録》(東京:東瀛文庫近代中國研討委員會,1956年)之《姓氏索引》統計。